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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栏注册打印)。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生·年)
专业学位
会计硕士(MPAcc)
125300
10000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10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10000
控制工程
085210
10000
计算机技术
085211
10000
软件工程
085212
8000
机械工程
085201
8000
工业工程
085236
8000
物流工程
085240
8000
项目管理
085239
8000
应用统计硕士
025200
8000
资产评估硕士(MV)
025600
8000
工商管理硕士(MBA)
125100
总共65000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以物价等主管部门批准的额度为准。
十、奖助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丰富了研究生奖助体系,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十一、其他
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5年,非全日制可以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
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2017年招生简章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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