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10-26
八、录取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和学制
(一)学费: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国家规定。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75;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附件下载:
3-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范围.doc
17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就为朋友们编辑整理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通过以下推荐了解到其他学校的招生信息
标签:院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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