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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在读研究生参与考研作弊将被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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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4

国家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考试成绩,同时给予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作为历史资料留存在各级考试组织部门建立的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中,招生单位还将把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同时,省考试院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对有作弊迹象和行为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受理部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举报电话:0311-66007126, Email: yjs@hebeea.edu.cn。(记者:马利)

标签: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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