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八章讲义

2014-11-13 13:09:50 字体放大:  

考点8.4 个人理财资金使用管理(257-260)有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使用的规定:

①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的约定管理和使用。

②在理财计划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两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

③商业银行应按季度准备理财计划各投资工具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客户有权查询或要求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上述信息。

④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

考点8.5 业务人员管理(261)商业银行应配备与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相适应的理财业务人员,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 小时。

考点8.6 客户需求调查(261-263)商业银行调查的信息包括客户群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要求、客户群对理财产品流动性的要求、客户群风险整体承受能力以及客户群对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预估等。

考点8.7 理财产品开发(263-265)★理财产品开发原则:

1.商业银行应本着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合规地开发设计理财产品。

2.在理财产品命名时,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和蕴涵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

考点8.8 理财产品销售(265-273)★1.理财产品销售原则:适合的理财产品在适合的网点由适合的销售人员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2.理财产品销售流程

(1)销售前的准备工作:制作和准备宣传销售文本和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

(2)销售中的注意事项: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人员管理、销售中的注意事项、销售内控管理

(3)销售后:跟踪服务和投诉处理

3.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

(1)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时,应对产品提供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投资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划分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转移方式。

(2)商业银行应要求提供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相关的市场分析报告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

(3)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产品,对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的分析,对相关产品的风险收益预测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商业银行根据产品提供者的有关材料和对产品的分析情况,按照审慎原则重新编写有关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

(4)商业银行销售商业银行自有产品时,应当提供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个人理财业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以上材料进行重新编写时,所编写的应与自有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保持一致。

(5)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将需要报告的材料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考点8.9 理财业务其他管理(273-282)3.渠道管理:是为推动理财业务发展,包括渠道建设、渠道管理、渠道服务支持等,目标是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4.产品开发策略:包括进行市场分析和业务分析,制定新产品的开发计划、产品种类、产品规模;是银行自主开发理财产品策略的主要内容

5.客户关系管理:目标是通过明确客户的收益点,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以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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