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一)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以满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的要求。
1.期末
借: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
2.年末,完成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银行存款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留归本单位使用)
贷:事业基金
【提示】项目未完成,“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有余额。
(二)非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个组成部分。
1.事业结余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1)期末
借: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2)年末
借:事业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或相反分录。
2.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1)期末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2)年末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提示】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3.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1)结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借: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2)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3)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4)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
或相反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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