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在确认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他)
同时要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 该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1.当发出商品,不能确认收入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若发出商品时,已经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当发出商品,可以确认收入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该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