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10月27-28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为大家整理了2012初级会计综合辅导:外商投资企业的关税优惠等资料供大家参考,请不断关注精品学习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外商投资企业的关税优惠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关税优惠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口的下列货物,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1.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国外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
2.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
3.以增加资本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生产供应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
4.在投资总额内根据国家规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特种车辆。
(二)中外合资、合作兴建旅游宾馆、饭店,持凭国家计委和国家旅游局的批准文件,在投资(含增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下列物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1.建造旅游宾馆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建筑材料;
2.经营管理设备;
3.客房设备、用具;
4.厨房设备、用具;
5.文娱活动设备、用具(健康的);
6.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运输工具(经营出租业务的除外)。
(三)中外合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除限制出口商品或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免征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