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铁路、武警、军队和港澳台报名人员报名及现场审核:
1.提交材料:
上述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单位统一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名人本人填写签字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辽宁会计网自行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考生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
2、现场审核: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负责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名人员方可办理缴费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