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1年经济师考试6月5日至7月14日报名

2011-06-03 17:24:33 来源:精品学习网 字体放大: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6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三、考试收费

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留给各市作为报名及考试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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