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海南省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全省2011年度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3月12日起分批举行(各位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批次和日期由计算机系统随机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考的人员,应当填写《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mof.hainan.gov.cn/)上通过网络完成报名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