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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填报说明:
1. 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指: ⑴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⑵ 出纳岗位;⑶ 稽核岗位;⑷ 资本、资产核算岗位;⑸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⑹ 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⑺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⑻ 总账岗位;⑼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⑽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 办理注册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3. 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4. 办理调转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和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各留存一份。
5. 此表只能用于转出湖南省外,省内只能直接到办理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