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综合法律知识点:刑法分则重要罪名

2012-09-25 12:22:46 字体放大:  

提示:(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的解释,无论是对人还是对机器(如自动取款机)冒用信用卡,一律定信用卡诈骗罪,这一点与过去不同。(2)盗窃信用卡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1、逃税罪10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2)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3)本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这里注意无论是合法单位,还是非法单位,都有纳税义务。

提示:初犯有条件不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初犯补税免罪);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骗取出口退税罪10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规定处罚。08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非法出售发票罪

例题: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 )的规定定罪处罚。

A、逃税罪

B、骗取出口退税罪

C、诈骗罪

D、合同诈骗罪

答案:A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1、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提示: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假冒专利罪

例题: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是( )。

A.未经许可,在其制造的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B.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C.变造他人的专利申请文件

D.制造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答案:D

解析: 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6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们专利号的;(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们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们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4、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构成犯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提示:本罪与非法经营的关系。非法经营中非法经营出版物的可以定非法经营罪,但如果犯罪行为符合本罪的特征,应优先定本罪。

5、侵犯商业秘密罪

(1)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其中不正当手段包括窃取、骗取、威胁、勒索等。

(2)构成本罪一般要求给权利人造成较大的损失,损失要求在50万元以上。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1、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串通投标罪

本罪包括两种形式:(1)投标人互相之间串通;(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

提示:注意本罪只限于在招投标过程中。

3、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5、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的行为:

(1)非法买卖专营、专卖物品及国家限制自由买卖的物品,比如说烟草、盐及有些农药等。

(2)非法买卖有关的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原产地证明或批文。

(3)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金融业务(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4)其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里的行为通常是以有司法解释的规定为限,一般不能扩大。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有:①非法买卖外汇;②擅自经营跨境的电信业务的;③传销,情节严重的;④非法生产瘦肉精等饲料或禁药的;⑤擅自发行彩票;⑥擅自经营出版物,主要指没有得到出版许可而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提示:违反国家规定,这里的规定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规定,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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