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历年真题:民法通则(单选)

2012-10-12 10:28:05 字体放大:  

22.【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题第5题)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由( )承担。

A.表见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第三人与表见代理人

D.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与一般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应该由被代理人承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23.【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题第2题)

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甲退伙,丁同时入伙。甲退伙时分担了合伙债务。对甲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应由( )。

A.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甲、丁不承担责任

C.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甲不承担责任

D.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伙人的对外责任。根据我国《舍伙企业法》第44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选项。

24.【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10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7

B.10

C.30

D.60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伙企业的通知退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6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25.【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1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 )承担民事责任。

A.企业所有的财产

B.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C.出资人的财产

D.独立经费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财产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8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26.【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2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

A.委托保管

B.捐赠财产

C.订立章程

D.免除债务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单方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以单方还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为前提,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不需要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如订立遗嘱、撤销代理委托、免除债务等。双方法律行为是指须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等。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个人合伙协议。委托保管、捐赠财产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订立章程是多方法律行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选项。

27.【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3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不适用代理的是( )。

A.演出行为

B.民事诉讼

C.申请专利

D.商标注册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一般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演出行为是与演出者的身份有关,需要由演出者亲自实施的行为,一般不可替代,也一般不适用代理。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选项。

28.【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5题)

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 )。

A.按份责任

B.连带责任

C.无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共同侵权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29.【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11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两人退伙后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约定新的分配比例。依照法律规定,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的分配方式是( )。

A.利润的30%按2:1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按2:1的比例分配

C.平均分配

D.按丙、丁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方式。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甲、乙退伙后,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约定新的分配比例,题干也没有说明协商的事宜。由于丙、丁的投资比例可以确定,因此,应该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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