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2012-08-21 14:23:33 字体放大: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4题)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5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理范围的是( )案件

A.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

B.行政许可

C.行政调解

D.抚恤金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6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第三人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C.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诉讼

D.经人民法院通知可以参加诉讼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7题)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 )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5

B.10

C.15

D.30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23题)

公安机关对于有串供可能性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 )。

A.拘留

B.逮捕

C.监视居住

D.拘传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4题)

聋哑被告人甲在法院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乙担任辩护人和翻译。对于甲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当( )。

A.准予乙担任辩护人

B.不准乙担任辩护人

C.准予乙担任翻译

D.准予乙担任辩护人和翻译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辩护人、翻译人的范围与选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本题中,其妹妹作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辩护人,但是翻译人员是由法院聘请对案件的诉讼活动提供帮助的,不能由被告人指定;况且,在案件审理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开,翻译人员与辩护人也应当相互独立,不能是同一人。法院对该被告人要求其妹妹担任辩护人应当准予,而担任翻译人员的要求不应准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5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民事部分正确,但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 )。

A.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C.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且一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错误的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因为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发现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附带民事部分发回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6题)

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 )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A.7

B.10

C.15

D.3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7题)

自然资源许可证可以分为资源开发许可证、资源利用许可证和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三类。这一分类的标准是( )。

A.自然资源的特点

B.实施管理的目的

C.实施管理的范围

D.自然资源的开发进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自然资源许可证的分类标准,自然资源许可证,从对其实施管理的范围来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野生植物采集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三是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8题)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

A.缴纳耕地开垦费

B.收回土地使用权

C.缴纳土地闲置费

D.征收土地使用费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闲置土地处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l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1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当确保优抚对象按照( )原则相应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合作医疗。

A.属地

C.时间

B.属人

D.条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32题)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个月。

A.12

B.18

C.24

D.36「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l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3题)

我国的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A.城镇企业

B.基层政府

C.职工个人

D.职工家属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生育保险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依据国家法律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而筹集的款项,其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由参加统筹的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4题)

我国政府的"大扶贫"由( )负责。

A.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B.国家西部办

C.民政部

D.财政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大扶贫"的负责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l986年5月16日,当时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目前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回良玉同志兼任组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我国政府"大扶贫"的负责机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5题)

GATT/WTO规则体系确立了诸多原则,其中最为传统的是( )原则。

A.非歧视

B.公平贸易

C.贸易自由化

D.关税减让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GATT/WTO规则体系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6题)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下列关于CFR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完成交货

B.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卖方自费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手续

D.卖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至目的港之间的货物保险费

「真题解析」采集者退散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CFR术语的含义,CFR(COST AND FREIGHT)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7题)

根据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的规定,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是( )。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征收反倾销税。临时措施的种类包括:(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采用担保方式,支付现金或保证金。临时反倾销税和保证金的数额不得高于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价格承诺是指进口国调查当局与出口商或出口国政府就提高倾销产品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向进口国出口以便消除损害影响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反倾销税是最主要的一种反倾销措施,它是在反倾销调查当局在最终裁定中作出肯定性的倾销和损害存在的结论时所征收的税项。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于某些商品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加以规定的限额。但它不是一种反倾销措施。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8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有关合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若两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应适用( )。

A.中国法律

B.法国法律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中国或法国法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情况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除非有特殊规定,涉外(国际)合同适用什么法律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充分贯彻意思自治的精神。本题中,两公司已就合同争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当然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1题)

下列关于法律基本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国家认可的法律主要是判例法、习惯法和其他成文法

D.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全体成员普遍的有效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基本特征,其特征主要有:(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有效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认可的法律主要有判例法、习惯法和其他成文法;(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从结构上看,法这种社会规范又是一个,由各具体的法律规范(规则)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2题)

法律案的()属于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

A.提出

B.审议和讨论

C.表决

D.完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制定的阶段,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阶段,即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和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1)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起草阶段。这一阶段从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列入起草工作开始,直到把草案提交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进行审议、讨论为止。(2)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通过阶段。这一阶段,各种立法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有关的四个程序进行的,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较之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在形式上更具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通常所说的"立法程序",主要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过程和步骤。(3)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后续阶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3题)

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遵循"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要求做到()。

A.正确

B.合法

C.及时

D.独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要求,"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适用法律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我国长期的法律实践中,还概括出对法律适用的要求,即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和公正。(1)所谓正确,体现的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适用法律时,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要分清是非,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要维护社会的公正,要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所谓合法,是指在适用法律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3)所谓及时,是指适用法律时,必须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办案、结案或处理问题,不能无故拖延。(4)所谓合理和公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适用法律时,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正观。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和公正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缺一不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4题)

婚姻登记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确认式法律事实

D.排除式法律事实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事实,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即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另外,婚姻登记是指有权机关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确认,所以又是确认式法律事实。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5题)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实行集体负责制

B.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C.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任期相同

D.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任期、负责制,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为5年。但宪法没有对军委主席连续任职问题作出规定。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军委主席有权对中央军委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最后决策。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它负责。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编者注:选项B的表述不准确,应该是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它负责。考虑到是多选,故只能选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

属于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的有()。

A.移送案件的法院已经决定受理

B.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必须做出移送案件的裁定

D.法院在裁定移送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参照上述规定,可以知道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移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行政案件已经受理。即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案件尚未审结,仍在第一审程序中。若案件已经审结,则不会发生移送。(2)移送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确无管辖权。这是移送管辖最基本的条件。如果受案人民法院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不得擅自移送。(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移送管辖一般发生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但也可能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本题中B说法说反了;D法院移送案件是自主决定的,不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但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A.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①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证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是()。

A.权益受到被处罚人侵犯的受害人

B.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C.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

D.行政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理论,根据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理论。参照有关内容,(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利益处分的消极影响,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依照行政法学原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利益处分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被剥夺已有的某种权利;二是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承担一定的义务。A项即属于权利关系第三人。(二)义务关系第三人。义务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积极影响,或者参与了不利益具体行政行为,而未被列为被告或不具备被告资格,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BD即属于此类。而国家机关的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又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选项中ABD均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而C中国家机关的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故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4题)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B.盗窃

C.贩卖毒品

D.强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罪名,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参照上述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不同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也没有盗窃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