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
★ 考点一 审计目标(掌握)
一、审计目标概述
1.审计目标和目的的关系
联系: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目的的具体化。
区别:A目的具有全面性与长期性,目标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
B审计目的取决于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审计目标取决于(1)社会的需求(2)审计界自身的能力和水平(目标是两者的平衡点)
2.审计目标的指导作用
审计目标是审计的方向,不仅影响审计方案的制定,还影响审计的实施和报告。
二、总体审计目标和具体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划分为总体审计目标(审计要实现的最终目的)和具体审计目标(总体审计目标的细化,针对审计项目具体内容所确定)。
1.总体审计目标
国家审计(依据《审计法》) |
内部审计(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
社会审计(依据《审计准则》) |
真实性(基础) |
真实性 |
公允性(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合法性 |
合法性 |
合法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
效益性(实现经济、效率、效果;最终目标) |
效益性 |
2.具体审计目标
具体审计目标包括:一般审计目标(均应达到的目标)和个别审计目标(特定的审计项目)。
财务审计项目而言,其一般审计目标与管理层财务报表认定密切相关。审计的过程就是获取支持管理层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证据的过程。
管理层财务报表认定包括:①存在或发生(真实发生)、②完整性(均已记录)、③权利和义务、④计价和分配、⑤反映和披露
管理层财务报表认定可以归为三类:
(1)对各类业务(交易和事项)的认定——利润表
(2) 对期末账户余额的认定——资产负债表
(3) 对报表列报的认定——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