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存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需收集各种凭证,如契约、产权证明书、财产税单、发票等,以确定固定资产确实属企业所有当再次审计时,审计人员仍要查验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与初次审计有所不同。可视内部控制情况,抽取一部分资产记录与资产本身进行查对,特别对记录中的一些增减项目进行查对。
3.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查
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业务处理。
4.固定资产减少的审查
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报废、出售、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盘亏等。
5.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审查
审查要点主要有:租赁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手续是否完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价是否正确,买价、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费、竣工验收前利息费等是否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是否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租金,支付租金时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按期计提折旧,折旧计算是否正确;合同到期,所有权转移是否按原定条件执行。
6.核实期末固定资产价值
7.审查固定资产披露正确性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查
1.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进行审查
(1)将当年的折旧费用与以前年度折旧费用比较;
(2)将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乘以本期的折旧率,分析折旧计提的总体合理性;
(3)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并与上期比较,分析本期计提折旧额的合理性;
(4)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评价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并估计可能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使用年限的变更或折旧政策的变化;
(5)将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用明细账记录与“累计折旧”账户贷方的本期折旧计提额比较,查明计提折旧是否计入本期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如发现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差异数额较大时需作出调整。
2.确定企业所使用折旧方法的适当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且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允许任意变动,否则它将直接影响成本、利润的真实性。如需变更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审计人员应检查折旧计算单和累计折旧账户,检查企业是否遵循一贯性原则。
3.计提折旧范围的审查
按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按月初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进行计提。审查时应注意,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都已计提,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无计提折旧的情况。如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等不计提折旧。
4.折旧额计算的审查
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提下,固定资产折旧额应以月初固定资产原值乘以折旧率,审查时,应注意固定资产的月初原值的确定是否正确,有无将本月新增的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同时应注意折旧率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规定,审计人员应该核实年限平均法的折旧率以及其他的折旧率,并复核折旧额的计算。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审查时,应结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确认其折旧额计算的正确性。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查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逐项检查固定资产。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只产生较少的现金流量,这是资产存在潜在减值的标志,或通过现场观察可以发现资产是否被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查要点主要有:
(1)确定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的适当性和计提额是否充分。
(2)确定减值准备增减变动完整记录情况。
(3)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的正确性。
(4)结合累计折旧账户,确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账面价值和尚可使用寿命调整折旧计提金额。
(5)审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正确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