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知识点第五章

2014-08-25 15:18:46 字体放大:  

第五章专业统计

包括能源、财务、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财政金融、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资源与环境统计等。

一、能源统计

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或已经销售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购进量遵循谁购进,谁统计的原则。

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中:一是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二是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前的;三是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据计算购进量);四是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

能源消费量统计原则:

1.谁使用、谁统计;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

3.消费量只能计算一次。对于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消费量不得重复计算,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

5.企业自产能源,凡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消费量要统计。如煤矿用原煤生产洗煤,炼焦厂用焦炭生产煤气,炼油厂用燃料油发电等。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中,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出燃料油后,又用燃料油生产其他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燃料油不计算产量,那么作为中间产品的油也不计算消费量。(如果燃料油计算产量,那么也要计算消费量)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具体指: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能源;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

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

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有源。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

2.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

3.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

4.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包括: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

2.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3.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4.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5.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6.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