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8.4

2012-06-11 18:51:30 字体放大:  

5.2月16日从D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注明运费5万元,装卸费1万元。

『解析』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5×7%=8.85(万元)

借:固定资产              55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8500

贷:银行存款                645000

6.2月18日从F公司购进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取得F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由G公司负责运输,运费由W公司负担,G公司收取运输费用10万元,装卸费2万元,开具运费发票。货物已验收入库,运费通过银行付讫,货款尚未支付。

『解析』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4+10×7%=34.7(万元)

借:库存商品             211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7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应付账款               2340000

7.2月20日从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货款20万元。将收购农产品的50%用于职工福利消费,50%捐赠给受灾企业,假设成本利润率为10%。

『解析』

进项税额=20×13%×50%=1.3(万元)

销项税额=10×(1-13%)×(1+10%)×13%=1.2441(万元)

借:库存商品             1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00000

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9441(与教材中数字不一致)

贷:库存商品           87000(与教材中数字不一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441

8.其他资料:当月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0万元。

(二)本期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销项税额=-34000+170000+510000+85000+12441=743441(元)

进项税额=88500+347000+13000=448500(元)

应纳增值税=743441-448500-300000=-5059(元),即本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有期末留抵税额5059元,月末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129页、166页)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征收率:3%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66页[例8-4]

六、增值税税收优惠(税法Ⅰ的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①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②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七、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与审核

考试要求:掌握退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熟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

企业类型   税务处理

免、退税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

收购货物出口——免、退税

(1)免:免征最后环节增值部分应纳税款;

(2)退:按购进金额计算退还应退税款。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购进金额×退税率

生产企业   出口自产货物——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

自产货物的范围(教材95页):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产品;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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