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讲解: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2012-09-27 16:53:54 字体放大:  

(5)2009年3月31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53 246.66元;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为:653246.66× (1-3%)=633 649.26(元);在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九个月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633 649.26÷(7×12+9)×9=61 320.90(元)。

在2010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七年间,每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为:633 649.26÷(7×12+9)×12=81 761.20(元)。每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81 761.20

贷:累计折旧 81 761.20

企业在发生可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时,可能涉及替换固定资产的某个组成部分。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将用于替换的部分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实务中,如果企业不能确定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可将替换部分的成本视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例11】1998年12月,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建造的营业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结转固定资产成本1 800000元。该营业厅内有一部电梯,成本200 000元,未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2007年1月,为吸引顾客,甲公司决定更换一部观光电梯。支付的新电梯购买价款为320 000元 (含增值税税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另发生安装费用31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旧电梯的回收价格为100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假定营业厅的年折旧率为3%。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购入观光电梯

借:工程物资 320 000

贷:银行存款 320 000

注: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规定,进项税额(320000÷117%×17%)可以抵扣。

(2)2007年1月将营业厅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营业厅的累计折旧金额=1 800 000×3%×8=432 000(元)

借:在建工程 1 368 000

累计折旧 432 000

贷:固定资产 1800 000

(3)2007年1月转销旧电梯的账面价值

旧电梯的账面价值=200 000-200 000×3%×8=152 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0

累计折旧 48 000

营业外支出 52000

贷:在建工程 200 000

(4)2007年1月安装新电梯

借:在建工程 351 000

贷:工程物资 320000

银行存款 31 000

(5)电梯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

借:固定资产 1 519 000

贷:在建工程 1 519 000

(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例12】2007年1月23 日,甲公司对某办公楼进行修理,修理过程中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120 000元,为购买该批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400元;应支付维修人员薪酬为43 320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措:管理费用 183 720

贷:原材料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 400

应付职工薪酬 43 320

注: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规定,进项税额20400元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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