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贵州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2013-08-29 13:54:02 字体放大:  

(1) 获得地级以上( 含地级) 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 区、市) 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 工作) 者及科技进步( 成果) 奖获得者。

(2)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 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 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 工作) 者。

(7) 年满25 周岁以上人员。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省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2013贵州成考报名流程已更新完成,考生还可点击查看贵州2013成人高考报名时间、确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