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征集志愿录取及调剂录取工作
(一)征集志愿录取仅限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各层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和高起本学校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二)调剂录取仅限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达到我省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且填写有“同意调剂到其他招生学校”的考生,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七、录取工作流程(见附件4)
八、录取经费
各招生学校每录取一名考生须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费50元。招生学校可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收到汇款后,邮寄《新生录取名单》。
收款单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开 户 行:石家庄市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0402 0220 0924 9021 409
电 话:0311—66007188(兼传真)
联 系 人:孙朝阳
关于2013年河北成人高考录取工作的通知就为您发布到这里了,精品学习网成考频道小编祝考生朋友们早日被理想院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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