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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种类EB5和EB1C对比分析

编辑:sx_zhangh

2016-04-20

想要去美国移民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类型,本站编辑为大家分享美国移民种类EB5和EB1C对比的内容,希望对大家移民有帮助。

EB1C是雇佣基准移民类别的第一优先, 是给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移民用的。 这种移民要满足三个条件: 1)要有合格的跨国公司关系,要有两个关联公司(或实体)存在,一个在美国,一个在美国境外,这两个公司(实体)一方从属于(受控于)另外一方,或者双方都从属于(受控于)第三方。 美国境内公司出面递交EB1C 移民申请,要把高管从美国境外公司移民调到美国境内公司。 高管是受益人。 2)高管(受益人)应该至少要在美国境外的公司过去三年里面连续担任过至少一年的高层管理职务, 而且要被调派到美国境内公司来长期担任管理职务。 3)美国境内公司应该全面运转 (in full operation)至少一年以上。

EB5 是美国雇佣基准移民类别的第五优先,是给财富充裕且可转移的人士移民美国用的。 这种移民也要满足三个条件: 1)要投资50万或者100万美元到美国的一个商业项目。 2)该投资要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 3)要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

在某些方面,EB1C 和EB5相似:

• 都是要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或商业背景的人才可以考虑。

• 都牵涉到要运用美国境外的资金到美国境内商业投资

• 都可以到美国新设一个公司, 收购或入股一个现有的公司

• 都要给美国创造就业,要雇佣美国境内工人

• 一旦移民申请获批,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的孩子都可以随同一起移民。

• 成功移民后,都可以经常地自由地进出美国国境。

• 目前都有足够名额,没有排期。

标签: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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