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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初二语文知识点:上册第三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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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②分类别: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分门别类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

③作比较:把A和B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事物的特征/事理。

④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

⑤打比方:将A比作B,从而形象生动地说明了事物的特征/事理。

⑥摹状貌: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说明更具体形象。

⑦下定义:用简明科学的语言对说明的对象/科学事理加以揭示,从而更科学、更本质、更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特征/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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