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安徽高考 > 安徽高考资讯

2015安徽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编辑:sx_wangha

2015-07-21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国标代码:1087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编:230601

北校区: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 邮编:230022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5、除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6、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7、艺术类专业按“安徽建筑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规定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按“安徽建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8、考虑教学资源实际情况,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优秀(不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