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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1-02

七、其他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到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国语中学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专业。

3。中学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在校优秀学生,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者的 保送生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保送生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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