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北京高考 > 北京高考报名

2015年北京普高招生报名通知与2014年变化条款比较

编辑:

2014-10-25

我们发现大多数内容都没有变化,只有五项变化:

1.报名条件中“不得报名”规定的第四条做了更改。将原来规定的“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变更为“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原来的规定过于具体,有可能漏掉某些违规考生的情况(例如加分作假等情节)。2015年新的规定概括更加笼统广泛,但是更加严谨。

2.在报名有关事项说明中的相关测试项目报名安排上,删除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特长生统测”项目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项目的报名要求。这预示着北京市可能将会按照国务院高考改革《实施意见》“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的要求,艺术特长生统测可能有重大变化甚至取消。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规则也可能会有变化。

3. 在报名有关事项说明中删除了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全市统一测试”和“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的两个条款。而用一条“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及等级运动员统测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的条款替代。这也说明上述三项测试工作的政策尚未确定。

4. 在报名有关事项说明中关于“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资格信息”全部删除。这预示着北京市可能将会按照国务院高考改革《实施意见》“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的要求对加分政策进行调整。由于这项工作需要参照教育部的统一文件进行规定,而教育部的文件还没有出来,“采集部分照顾资格信息”就没有依据。只好暂时删除这个条款。

5.这次高考报名通知的发布时间落款是2014年10月20日,网上公布时间是10月22日。而2014年高考报名通知的发布时间落款是2013年9月27日,网上公布时间是9月29日。推迟发布了将近一个月。显然是在等新的政策?但是时间紧迫,11月9日就要开始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14日早已经做完了),只好不等了,先出台,以后再出相关文件补充。

上述五项变化集中起来就是预示着2015年北京市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以及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请注意,是发生重大变化,而不等于全部取消。具体如何变化,北京市说了不算,需要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然后北京市才能制定北京市的政策。但是变化的趋势是肯定的 ---- 向进一步瘦身的方向变化。

具体变化的可能性晨雾理解预测如下(三个未知数走向分析):

1. 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是肯定的,因为《实施意见》上面有规定。可是关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这一个“起”字可能产生不同理解。既可以理解为以2015年为政策变化的起点统一执行,也可以理解为以2015年为政策变化的起点陆续执行。而后一个理解据称是有“三年早知道”惯例做支撑的。因此2015年是否统一一刀切是存在争议的。

2.北京市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进一步瘦身,带“*”的北京市地方性加分是否变化,怎样变化?很可能是一个重点。《实施意见》规定“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带“*”的北京市地方性加分主要有三项:少数民族,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这三项占北京市高考照顾加分人数的90%,影响面较大。有可能取消或者部分取消,也有可能再进一步缩减加分分值。同时如果继续保留的,一定会严格控制执行不得向外省高校投档的规定。

3.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在2013年以前的高考报名通知上都会提到志愿填报时间。而2014年是因为北京市高考志愿政策有变化,所以删去了这项内容。2015年的高考报名通知同样缺少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几天前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在谈及考试制度改革问题时候说的“高考填报志愿的时间问题也需研究,考前填报还是考后填报,预估成绩填报还是成绩公布后填报,高考志愿填报制度改革应充分保证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率。”,说明这个问题尚未敲定。但这是北京市自己决定的事情,可能又不排除与教育部即将出台的自主招生政策有关系。因此北京今年志愿填报时间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2015年北京普高招生报名通知与2014年变化条款比较 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北京高考报名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