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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2015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设有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学校网址: www.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具有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统招普通本科生达到学校相关要求者,可获得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主要用于平行志愿省份投档考生不退档、生源较好省份适当增加计划等。
第五条 我校2015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6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土木类(包括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传播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商务方向)3个专业)等11个,共涵盖33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8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六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七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且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的考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这部分学生的学历证书与其他专业相同。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5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植物生产类、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十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程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将无法学习,建议谨慎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第十四条 相关科目要求
我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及格以上。报考工业设计、园林两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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