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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6
4. 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Y 代表面试成绩(满分值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
Z由各省市考试院认定的成绩换算而得。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者,一般不考虑其申请。
5.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早8:00至4月15日晚12:00
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4月25日(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
面试入围网上公布时间:2015年5月上旬
面试时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均以国科大招生网(http:// admission.ucas.edu.cn)公布时间为准。
六、调档比例
根据本校在各招生省份的计划安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照当地省市招办的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规则录取:
1. 通过综合评价入围的考生,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国科大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2. 通过普通高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通过“奋飞计划”报考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政策。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015年我校按“奋飞计划”专项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与其他方式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4.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国科大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九、奖助学金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科大助学金(共分四个等级,即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自大学二年级开始,共分三个等级,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科苑帮学”基金(由中科院的学者发起设立)、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十、监督制约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科学院大学纪委招生监督电话:010-88256029。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十一、附则
1. 我校综合评价选拔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面试存在困难的优秀学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2. 本招生简章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88256215 邮政编码:100049
招办电子信箱:ao@ucas.edu.cn
标签:北京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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