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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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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8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六人间:22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市场营销、英语、电子商务、传播学22000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24000元/学年;通信工程(校企合作)28000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3200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物联网工程(中美联合培养)、机械电子工程(法国工程师课程交流项目)35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283773 6122781161227578 61227318

咨询传真:010-69196211

办学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

招生咨询地址:

1、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主楼117室

2、 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明德楼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288信箱

邮  编:100876

学院网址:http://www.ccbupt.cn/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zhaoban@ccbupt.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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