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4-11
五、合格考生确定
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和入选专业。6月10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说明: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七、运行与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2016年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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