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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6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1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409099
第六条 学院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享有“东方卢森堡”之称的重庆市黔江区,毗邻优美壮丽的黔江城市峡谷公园。“神秘芭拉胡、魅力阿蓬江”,群山苍茫气势磅礴,碧波娟秀溪流翠绿,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学院就坐落于这样一幅灵秀的水墨丹青画中。校园占地310亩,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达17.3万平方米,图书43万册。新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航空模拟仓、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中心、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6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是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化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校、重庆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公共基础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园林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等15个专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学生在国、市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各类奖项100余人次,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6%以上,在同等院校中名列前茅。现有专任教师183人,其中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10余人,有国外留学背景的5人,外籍教师3人。并特聘中国科学院袁道先院士担任名誉院长,特聘旅游行业各界精英40余名作为学院兼职教授。
根据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学院在未来发展中,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弘扬“乘物游心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和“乐山水化人文”的院训,依靠地域优势,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6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西藏6个省(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集中授课(或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高考的文化成绩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成绩为依据,要求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9.空中乘务:重庆籍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外省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身高173cm~185cm,女性身高163cm~175cm;男性体重 [身高(cm)-105(cm)](kg)(±10%),女性体重 [身高(cm)-110(cm)](kg)(±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空保专业不低于C字视力表0.7;
(4)听力不低于5米;
(5)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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