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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7
录取开始时,省高招办将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往其所填报的所有院校(专业)。由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阅档,提出预录取意见,并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排序后,向省高招办提交预录取结果。该排序结果经省高招办审核通过后,在福建招考在线网站(www.fjzs.com.cn)上向考生公布。
考生应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上网确认,如果考生同时被多所院校(专业)预录取,考生可以同时确认多所院校(专业)为自己的意向录取院校(专业),并将确认的多所意向录取院校(专业)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排序,即把最满意录取的院校(专业)排在最前面,次满意的排在第二位,其他的也依次排好顺序。如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确认,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给定确认顺序。录取系统按照院校的排列结果和考生确认后的排序结果进行匹配,自动形成最终录取结果。
征求志愿不满可降分录取
据了解,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或追加的招生计划)再次统一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对填报了征求志愿且投档分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按照常规志愿的方式进行投档和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招办同意后,可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线下20分以内、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规定,各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正式投档,不实行模拟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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