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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三、招生计划
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本校上一年度高职(专科)招生规模50%的招生计划用于本次高职招考,其中本科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本年度全省高职招考招生计划总数的10%安排,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高职招考的本科招生计划为主在一般公办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安排。申请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的本科高校,将优先安排面向中职学校招生;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等优质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将向中职生倾斜。
四、录取工作
(一)本科录取。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职(专科)录取。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不分类别)分别划定“保底线”。实行按院校志愿投档,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对线上考生择优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选择免试录取到相应的对口本科专业,或选择文化分加50分照顾(须在填报志愿前进行选择);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选择免试录取到相应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或选择文化分加50分照顾(须在填报志愿前进行选择);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本科免试资格或享受加分照顾后达到相应对口本科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或调整录取到相应的本科院校(专业)。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享受加分照顾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相应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其余考生均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2015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月17日上午(星期六) | 9:00—11:00 | 语文 | |
1月17日下午(星期六) | 15:00—17:00 | 数学 | |
1月18日上午(星期天) | 9:00—11:00 | 信息技术 | 面向高中生考试 |
9:00—11:30 | 专业基础知识 | 面向中职生考试 | |
1月18日下午(星期天) | 15:00—17:00 | 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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