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3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入学后学生原则上应在所录取专业学习,少数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专业调整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批准后方可允许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理工类专业:17500元/生·学年;
文史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200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400-1800元/生·学年。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学院报到,并按《入学指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六条 我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现行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闽南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闽南理工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6877777,83677777
监督电话:0595-88911680
传 真:0595-88916333,88911791
学校网址:http://www.mnust.edu.cn
E-mail:mnlgzsb@163.com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362700)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闽南理工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以上章程由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2016年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标签:福建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