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4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费及退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标准收费,每年每生学费6000元,其中艺术类专业每年每生学费7200元,具体参考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学费退费严格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助贷标准
学院为了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规范“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为一体联动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
“奖”—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学院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人。
“助”—勤工助学
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和校外岗位,依据“特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
学院困难补助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院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院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减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全部学费;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
大学生医保
我院全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42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360元。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各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历证书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后颁发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就办联系电话:0596-2660582、2660766
监督申诉电话:0596-2660129
学院网址:http://new.fjzzy.org/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fjzzy.org/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号
邮编:363000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负责解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5日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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