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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5-24

七、奖学助学办法

1. 奖学助学办法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院的奖、助学等待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评选并享受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和2500元两档;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约有20%的学生每学年可获600-2000元各类奖学金。

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先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若因额度受限或其他原因无法获贷,可到校报到入学后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货款。

3.勤工助学:学院将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八、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本章程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0591-83760466,招生办电话:0591-83760899

各系联系电话:电子信息工程系:83760401,机械工程系:83760322,交通工程系:83761741

计算机系:83760501,管理系:83760323,财经系:83760321,人文系:83760319

应用外语系:83760317,商贸系:83760470,网络工程系83761203

中澳、中加办学联系方式:83760317

2.学院网址:http://www.fvti.cn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邮编:350108

4.电子邮箱:zsb@fvti.cn

5.投诉电话:0591-83760377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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