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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七、录取原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2、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3、常规录取批次完成后,如计划尚未完成,剩余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在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考生专业意向调整到相关专业进行录取。
八、学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一般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于安全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文件执行。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六公开”和“六不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22136688 22783395 22136682(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ygz.com
联系邮箱:2398948397@qq.com
邮政编码:362100
考生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录取结果可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http://www.eeafj.cn/sygkgzyy/)查询。
2016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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