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dy
2016-06-22
截至日前,2016年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全部结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5号)规定,为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补录取工作,现将2016年福建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录取对象
根据闽教考〔2015〕21号文件规定:“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同时,根据闽教考〔2016〕5号文件规定:“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资格参加专科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必须参加专科技能测试。”
二、补录取申请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职生须填写《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原就读的学校。
2.有关学校汇总初审后,填写《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于6月26日前先将所有《申请表》、《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传真至0591-87856493;《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fjskills@163.com。
3.省里汇总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联合审核考生所申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录取。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及其代码详见“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中职生若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视其自行放弃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生为本,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中职生按时按要求申报,防止漏报、错报,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2.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6月21日
标签:福建高考录取查询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