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浙江省:扩大招生自主权 创新管理方式

编辑:sx_zhaoll

2013-12-02

【摘要】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4高考相关资讯,供2014年的高考考生和家长参考,便于大家有序安排复习和考试。以下是“浙江省:扩大招生自主权 创新管理方式”一文,希望对你有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如今,浙江省教育厅正通过委托或下放等形式,将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高校专业设置等管理权限放权给基层教育局或学校,同时,通过宏观规划和评价考核等方式创新管理,在审批权力上做“减法”,管理服务上做“加法”。

力做减法:向地方和高校简政放权

3月,对省教育厅110余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管理等项目进行分类研究;6月,对承担的20项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后保留13项,削减35%;10月,对省教育厅自主行使的62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调整规范,其中保留32项,委托9项,下放6项,职能划转4项,取消11项……

近年来,浙江省教育厅把简政放权作为激发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活力的重要抓手,陆续把部分具体的教育管理权限及工作事项下放给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

下放部分专业设置权,以国家“生均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为主要依据,允许高校在核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自主设置专业;日前,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正在计划增设能源计量等新兴行业的教学内容,这得益于省教育厅之前出台的《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

省厅相关教学科研项目直接由各高校按照分配的限额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

扩大本科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权,凡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而没有副教授评审权的普通本科院校,可以自己组织评审组审定除思政、教管及破格申报之外的副高级职称;

取消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核准、高校聘请外国专家短期讲学电子备案、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比等管理事项;

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在高职院校通过“校考+高考”、“校考单录”等方式扩大自主招生范围,2012年全省高职自主招生数已占到同类院校招生数的8.7%。在本科高校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性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可以根据学生的高中会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不同比例加权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招生院校达到22所,招收学生达到1880余人。

扩大民办高校办学权限。允许民办高校平等参与省级重大项目的竞争。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允许民办高校自主制定年度招生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可选择本校当年专业总数25%以内的专业,在50%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制定具体学费标准,可以自主设置除国家和省控制布点外的专业。

积极向地方放权。2012年,向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放了5项行政许可项目。

下放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从2013年开始,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权下放给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三个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从2014年开始,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统称为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权下放给其他设区市和义乌市……

标签:高考资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