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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759-3182831、3182069
传 真:0759-3183831
电子邮箱: zsjw88@126.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9-3183211
传 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zszsb211 @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lingnan.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ingnan.edu.cn/zs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委托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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