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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热点问答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这意味着,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将实施全新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为让读者更好了解学考和综评相关内容,记者就有关热点问题专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
问1:建立学考和综评制度有何意义?
答:建立科学的学考和综评制度,一是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次规定的学考科目,均是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也就是国家规定应教、应学的课程,对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要求,促进中学教学回归起到积极作用。而综评要求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发展特别是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情况进行如实客观记录,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将工作重点从“唯分数论”走向“全面育人”,从追求“分数”转向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应考压力。新的学考制度建立后,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从6科减少到3科,而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分散在高中3年期间进行,学生学业负担和备考压力会有所减轻。三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这次改革,学考设置了合格性考试要求,也设置了等级考试科目,既要求学生学习国家规定的学科必修内容,也为学生个性特长、爱好、发展提供了选择性的等级考核内容,促进学生在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的同时,可以有时间精心于自己特长学科的发展,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避免埋没学生特长与兴趣。四是有利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才。学考和综评内容列入高校招生录取考核范围,有利于高校改进人才选拔评价体系,选拔适合本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科学选拔人才,提高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这就为高考科目、内容改革提供了空间,为各类人才提供不同成长通道。总的来说,可为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问2:学考开考哪些科目?为何要设置合格性和等级性两种考试科目?
答:《实施办法》规定,学考设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开考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所有设定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等级性考试开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除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既有合格性考试,也有等级性考试外,其他科目仅为合格性考试。设置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是根据教育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制定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习高中课程学业情况,其成绩可作为学生高中毕业的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其成绩是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重要组成部分,将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问3:学生如何报考学考?
答:《实施办法》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学考,报考高考的学生还必须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学考。即等级性考试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科目要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中自主选择3门。为避免学生重复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等级性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考,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具体来说,学生参加学考主要分两种类型:一是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或仅为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合格性考试。二是报考高考的学生,原则上需要参加14门合格性科目考试;同时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但可用达到一定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合格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级性科目的成绩,代替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即参加高考的学生,一般可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等级性考试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问4:学生如何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答:学考中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是高考科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绩将作为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有意向报考高考的学生,应根据高校招生科目的要求,以及自身学业爱好和特长情况,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为让学生及早做好准备,我们将要求各高校提前3年左右公布不同专业对高中生学科选考要求,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根据自己选报高校的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即高校专业招生科目要求将在2018年底前公布。
问5:学考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门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统一制定考试说明、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5门,由省教育厅负责制订考试办法,对命题、评分标准、考场设置、组织方式、监考要求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内容作统一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问6:学考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学考内容将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14门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均以《课程标准》的必修要求为依据,难度保持相对稳定。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以《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Ⅰ内容为依据。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学习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3门选考科目进行学习,学完选修内容后参加考试。其他科目学完必修内容后即可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各科目考试命题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不仅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对能力的考查。
问7:学考科目多,如何安排考试?学生如何报考?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将安排在每学年6月和次年1月开考,学生择时报考。新学考制度建立以后,这些科目的考试将是常态化。因此,高中学校要根据高中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合理指导学生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及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学生选择参加2个科目考试,高二年级学生选择参加6个科目考试,高三年级学生选择6个科目考试。具体来说,高中学生可在第4学期末参加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4门科目考试,第5学期末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和物理5门科目考试。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则可在高一或高二各考一门,音乐和美术科目可在高一和高二各考一门。体育与健康在高中3年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试。
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分别集中在每年1月和6月间举行,学生考试科目则分散在高中三年分别进行,学生学完课程后即可参加省里组织的学考。这一安排可以减少学生在高三年级集中备考的门数,分散学生、老师备考负担,也可以为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间。
问8:学生可参加多少次学考?考试成绩是否有长期有效?
答:《实施办法》规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即学生对第一次学考科目的成绩不满意,可选择参加第二次考试,并以两次考试中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同时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或用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用作高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学考成绩,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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