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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2月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第四条学院全称: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510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第九条 联系电话:(0931)7970353;传真:(0931)7970035

第十条 邮政编码:730070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第十二条 学院网址:http://zxxy.nwnu.edu.cn

第十三条E-mail:zxxy_zsbgs@163.com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及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等。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编制和上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积极进行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录取;处理日常招生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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