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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五、录取原则
1、经贵州大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经贵州大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由贵州大学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合格名单,实行三级公示,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贵州大学不予录取。
5、贵州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贵州大学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管理
1、贵州大学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监督举报电话:0851-8292118。
2、贵州大学将在招生网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必须在6月30日前将个人高考成绩书面传校招办或体育学院。凡未如期按照贵州大学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优惠政策
1、对一级以上运动员、特别优秀的可享受一年级减免学费,二、三、四年级根据参赛获奖情况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2、参加贵州大学文化课考试成绩较好的一级以上运动员可任选专业。
3、本科学习期间,在重大比赛项目中取得优秀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和推免研究生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经审核批准可保送攻读本校推免硕士研究生。
八、收费标准
1、报名费: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280元/每生标准收取。
2、学费: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九、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0851-88292075(校招办电话兼传真)
0851-83621371(体育学院)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 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水平运动员栏目!
标签:高水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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