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水平运动员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

编辑:

2015-03-04

4.经学校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网球高水平运动员(不含退役运动员),须持本人身份证、考前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材料以及网球专项网上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球项目的校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江苏籍田径高水平运动员(不含退役运动员)以及江苏籍以外的田径一级高水平运动员(不含退役运动员),必须参加田径项目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以下简称联测),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江苏省外考生所在省份有高水平专项统测或联测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统测或联测并得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对运动成绩的认可。

6、校测或联测后,南京师范大学对测试结论达到一级(或一级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将结合招收项目和测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生是否获得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以下简称为文考)资格。获得文考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接受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单独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对不参加文考的一级(或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的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7、学校将根据测试(校测或联测)成绩、文考成绩、招收项目及人数等情况确定取得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资格的人选,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和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机构集中公示合格名单。

8、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测试等级为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且取得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请于2015年6月25日17:00前报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5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报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逾期不予受理。

四、录取工作

1.录取政策将按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制定的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须按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栏)报考南京师范大学。

五、本实施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处,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bkzs.njnu.edu.cn

咨询电话: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水平运动员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