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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3
六、文化课考试和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获取考生号,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若因报名和志愿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自负。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之一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汕头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考试大纲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3月2日,地点:汕头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公示、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公示。学校根据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的考核结果、运动员等级、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需要、招生计划,按规定择优确定有招收意向的考生名单。按要求将其数据库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依据“阳光高考”平台的公示结果,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二)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参加学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单考合格分数线。文化课单考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业教学任务的要求划定。
(三)录取规则。考生通过公示,在文化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规程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优先录取一级运动员考生,在计划及办队需要许可条件下再择优录取二级运动员考生,最终招生人数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即不超过5人。
注:高考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754)82510510,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八、入学复查及管理相关要求。
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注册成为学校正式学生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无故不参加训练和竞赛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学校网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办公室、体育部
招生办公室咨询与联系电话:(0754)86503666
传真:(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篮球队联系电话:86502650
十、招生监督与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传真:(0754)86503663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招生办公室、汕头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
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16年招生简章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高水平运动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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