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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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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需求、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录取办法:

(一)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专项测试中达到要求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考生,当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达标者予以录取。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二)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具体以我校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三)江苏省考生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四)获得优录政策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录取。

(五)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将高水平运动项目列入省级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才能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具体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六)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类)录取考生。

(七)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义务。学校将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同时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025-83594368(体育部)

招生官网: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aonju@nju.edu.cn

八、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检举和举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

监督电话:025-89680815

电子邮箱:jw3@nju.edu.cn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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