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单招资格的考生
(1)需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具体报名及考试要求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2)该部分考生公示及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即田径不超过4名,游泳不超过4名。
2.获得我校二本线65%政策的考生
(1)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有A、B线的以A线为准)的65%。
(2)该部分考生公示及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即田径不超过6名,游泳不超过6名。
3.获得我校二本线政策的考生
(1)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有A、B线的以A线为准)。
(2)该部分考生公示及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即田径不超过10名,游泳不超过10名。
4.各生源省若另划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5.非单招合格资格考生,应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学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
6.获得我校单招、二本线65%、二本线等资格的各类考生,学校根据广东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对应项目的成绩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择优录取。
7.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十、管理条例
1.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一、附则
1.本简章适用于广东财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2.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
网址:http://zsb.gdufe.edu.cn、邮箱:zsb@gdufe.edu.cn
电话:招生办公室、杨老师:020-84096844;13560248616
体育教学部:肖老师020-84096906;1335283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