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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7-02-10

七、录取办法

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由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专家委员会提交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体育专项测试内容、方法和标准,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提出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考生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田径项目的考生还必须达到《南昌大学2017年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录取基本标准》的要求,见附件2),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南昌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急需情况,初步确定考生的文化录取优惠分值(最终由教育部审核确定);文化课成绩符合相应录取优惠分值的考生,我校按项目和场上位置根据南昌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并经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原则上要求选择文科类或体育类专业。

八、监督

为了保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