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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4.我省2014年第一次实行音乐类统考。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器乐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统考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成绩,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方向考试,须按作曲理论、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少数民族特色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十)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今年我省第二批本科省内部分师范院校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及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第二批省内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及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凡拟填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规定的市(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1日前务必将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3.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将继续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4.凡填报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定向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录取后要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招收政府订单培养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凡拟填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政府订单培养志愿的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十一)相关政策说明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经审查不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民办发〔2012〕63号)报考条件的,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政策照顾加分类别: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院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应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四)填报外语、外贸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市(州)招生办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于2014年6月14-15日进行。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五)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六)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查询。
(八)“高职专科”录取批次中,有“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也有非“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用“◆”号加以注明。
(九)“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类别填报。
(十)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报考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志愿和中职生报考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理工学院、云南工商学院本科志愿填报在中职单报类中的“中职单报本科”志愿栏内;中职生报考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在中职单报类中的“中职单报高职”志愿栏内。
(十一)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都不得更改,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十二)录取信息查询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十三)补报志愿工作安排在各批次院校所有志愿录取完毕后进行。若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后仍出现院校不满额的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补报志愿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进行网上补报志愿。网上补报志愿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主页(http://www.gzszk.com)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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