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dy
2016-06-30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校国际代码:11796
五、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0号(北校区)
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南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创立于1904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两湖总师范学堂,是湘鄂两省近代师范教育的发端。2002年更名为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培养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2007年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再次批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与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合并,成为新的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以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上乘而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闻名遐迩。学校扎根于“通博之士、致用之才”的职业教育地基之上,与时俱进,焕发着“创造城市文化、服务工业文明”的办学灵魂。是教育部命名的“师范教育先进学校”,湖北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的“办学水平优秀学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大量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汤逊湖校区(南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马湖校区(北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两校区紧邻东湖高新区,地处武汉大学城,两校区总占地面积共1100余亩;建筑面积共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900余人,校内实训室120个,校外实训基地380余个,合作企业2700家,馆藏图书83万余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学校专业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涉及文、理、工、管理、教育五个门类。现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酒店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事外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技术与服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电气自动化学院、职业网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等12个院系,开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商务英语等60多个专业,有25个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其中6个国家级项目、19个省级项目、有23个楚天技能名师工作室。
学校是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教育重要培训基地,是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中国冶金科工集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鉴定资质、建设部批准的二级培训资质、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全厅批准的冶金建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质、湖北省财政厅批准的会计电算化培训资质、湖北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十一大员”培训资质。
学校坚持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注重校企合作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实行订单(定向)培养,与美国、德国、英国、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邀请外籍专家来院任教、讲学,选派大量教师出国进修,在国际学术交流中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学校实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实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近年来,我校学生荣获300余项国家级一、二、三等职业技能竞赛奖项。广大毕业生以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秉承百年师范求真尚德之传统,弘扬高职教育创新务实之风尚,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趋势为契机,面向城市社区,面向新城区,面向武汉“1+8”城市圈,覆盖全省,辐射全国,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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